欢迎来到阿拉善盟出国劳务网!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出国务工指南

大连一男子出国打工梦破灭 2.5万中介费难讨

来源:出国劳务网 时间:2013-11-29 作者:出国劳务网 浏览量:


 

近段时间,市民张先生很郁闷,本想出国打工挣大钱,却由于自己太草率,轻信出国劳务中介公司承诺,不但没出国打工,连2.5万元出国劳务中介服务费都退不回来。近日,大连仲裁委员会帮张先生讨回了中介费。
 
张先生告诉记者,今年年初,经朋友介绍他与某出国劳务中介签订《委托书》,约定出国劳务中介为其办理加拿大工作签证,并约定如不能按期办理出国务工全额退款。出国劳务中介公司在收取了2.5万元中介服务费后,未能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内为他办理出国劳务签证手续。期间,张先生多次要求中介公司返还服务费遭拒绝。无奈,张先生到大连仲裁委员会,申请中介公司返还中介服务费2.5万元。
  近日,大连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此案。仲裁庭在案件审理中,中介公司承认张先生交付了2.5万元中介服务费,但中介公司却说已通过居间人大连某公司将中介服务费返还给了张先生,因此不同意张先生的仲裁请求。中介公司拿出了一张收条,并称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都是由此大连某公司代张先生出面的,因此应视为返还给了张先生。张先生表示,收条上的收款人并不是他,而他也没见到过这笔中介费。
 
仲裁庭在调查中认为,中介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张先生办理去加拿大工作签证,已构成违约。另外,中介公司并没有取得国家《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或《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不具备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的资质或资格,违反了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双方签订的《委托书》为无效合同,中介应返还张先生支付的出国劳务中介服务费2.5万元。收条中的签字人并非张先生本人,且无证据证明大连某公司与张先生之间有代理关系,因此2.5万元的收条不能视为返还给了张先生中介费。近日,大连市仲裁委做出裁决,要求中介公司在10日内返还张先生中介费2.5万元。双方在裁决书上签字,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佚名)

分享到:

阿拉善盟出国劳务网 - 阿拉善盟出国打工网 - 阿拉善盟出国劳务公司 - 阿拉善盟出国务工 - 阿拉善盟出国中介网 - 阿拉善盟出国劳务招聘网 - 阿拉善盟出国劳务信息网

Copyright C 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阿拉善盟出国劳务网版权所有 沪ICP备14049411号

用微信扫一扫